广西艺术学院召开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文件精神,经过充分的酝酿和准备,并报学校党委批复,2017年1月11日下午,我校机关党员大会在南湖校区音乐厅召开。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选举产生第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动员全体党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完成新时期学校党委的中心任务而努力奋斗。按照既定议程,会上宣读了学校党委《关于同意机关党委召开党员大会的批复》及《关于同意机关党委第一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审议通过了《机关党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及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名单,主持人向到会党员介绍了候选人简况(书面)。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机关党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和学校党委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选举应到党员191名(预备党员1名),实到党员168名(预备党员 1 名),发出选票168张,收回选票168张,有效选票167张。整个选举过程进行地有条不紊,最终通过无记名投票从11名候选人当中推选出9名本届党委委员,分别为(按姓氏笔画排名):王茜、宁庆、孙海燕、刘朝霞、刘丽娜、金又琳、侯桂程、唐韡、彭庆华;从6名候选人当中推选出5名本届纪律检查委员,分别是(按姓氏笔画排名):牟朋朋、李国和、欧阳思捷、唐韡、黄薇。最后,大会在庄严的国际歌声中顺利闭幕。
选举结束后,新当选的机关党委委员在音乐学院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出了金又琳同志担任机关党委书记,刘丽娜、唐韡同志担任副书记,并确定了其他委员的分工;新当选的纪委委员也召开会议,选举唐韡同志担任纪委书记。
本次党委、纪委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将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有利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凝聚一心,开拓进取,为推进机关党委新一轮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投票现场